第五百九十八章 大魔王 (第1/2页)
番外
江敏华六十五岁了。
提着菜篮子扔到厨房,对着镜子看自己的脸,她都好多年没仔细看过这张脸,现在揽镜自照,眼角细纹满布。
她是真老了。
仿佛一晃眼的工夫就变成了个老太婆。
不远处传来有节奏的切菜声,江敏华恍惚了下,转身去厨房,就见她的先生方震正围着围裙在剁肉。
“今天吃什么?”
“小妮点了菜,要吃茄夹,还要吃牛肉饼,正好一块儿给她做,亲爱的,等伺候完小的,我再给你串丸子啊。”
方震圆滚滚的身体里发出的声音简直甜的像吃了三斤白糖。
江敏华笑起来:“我可没你孙女那么馋。”
不馋的江敏华被招呼到厨房外的小桌前坐好,切好削好皮的水果上插上了小小的牙签。
不得不说,这才多少年,水果种类比以前可真是多了许多倍。
江敏华是毕业的第二年,和方震结的婚,这个男人与王明远不同,不帅,但很亲切,对她也非常的尊重,尤其是家里父母开明且恩爱。
就在江敏华最犹豫的时候,她母亲告诉她,一个在爱里长大的男人,他自然知道该怎么去爱人,嫁给他,会很幸福。
就因为这句话,江敏华选了方震,放弃了在当时算是精英人才的王明远。
“小妮今天回来,别老说人家,小孩子家家的,活泼开朗些有什么不好?”
方震一边做饭,一边笑眯眯地道。。
江敏华翻了个白眼,还没吭声,就听见外面她那个倒霉的小孙女又在和她爸吵吵闹闹。
“我就是喜欢明绛哥哥,你们不知道明绛哥哥有多么了不起,歌唱的好,画也画的好,还会打篮球,踢足球,学习也特别棒,你们懂不懂什么叫全能明星!全天下,上下五百年,没有比他更优秀的人。”
江敏华一怔,顿时气不打一处来,丢下牙签起身出了门,打开门一看,她的小孙女正梗着脖子,满脸通红。
这小丫头最近正叛逆期,追星追的都开始迷瞪,非要花两万多块钱买票,去沪市那边追那个小明星,参加他的演唱会。
距离这么远,加上交通费,住宿费,开销得多大?
而且,她这么一丁点的年纪,又怎么可能放心她自己一个人去。
再者,要说别的,江敏华忍也便忍了,但是说什么上下五百年,没比他优秀的?
那个明绛是哪个牌子上的人物?还五百年,信手一扒拉,比他优秀的车载斗量。
“小丫头,你说你的偶像会画画,画的还很好?”
十五岁的时髦小女孩儿回过头,鼓着脸瞪奶奶:“明绛哥哥的画作得过奖的,去年十一家画廊组织的业余绘画者展示大赛,我们家明绛哥哥就得了最佳色彩奖。”
江敏华失笑,还没说话,自家小孙女叭叭的话就连上了趟。
“他唱歌拿过市里的摇滚乐前十,打篮球,他是他们大学篮球队的成员,足球拿过市里比赛的金足球奖杯,你知道他参加高考,考了多少分吗?他考了他们县里的前十名!像他这么优秀的明星,多少年都遇不到,怎么会有人不喜欢?他又聪明又努力,特别特别的了不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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